①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繁荣电影创作生产,维护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制片者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外合作摄制电影,是指依法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电影制片者(以下简称中方)与境外电影制片者(以下简称外方)在中国境内外联合摄制、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电影片。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外电影制片者在中国境内外合作摄制的故事、美术、科教、纪录、专题等电影片(含电视电影、数字电影)。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是管理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包括下列形式:
(一)联合摄制,即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含资金、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
(二)协作摄制,即外方出资,在中国境内拍摄,中方有偿提供设备、器材、场地、劳务等予以协助的摄制形式。
(三)委托摄制,即外方委托中方在中国境内代为摄制的摄制形式。第六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尊重中国各民族的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三)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四)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安定;
(五)有利于中外文化交流;
(六)不得损害第三国的利益。第七条 国家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实行许可制度。
未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境内外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合作或独立摄制电影片。第八条 广电总局指定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为从事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管理、协调、服务的专门机构。承办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请、提出影片初审意见等有关事项。第九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请程序:
(一)中外双方将拟合作摄制电影的中文(规范汉字)剧本及相关文件提交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自收到该电影剧本和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中外制片者的立项申请、合作意向书及外方资信、主创人员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广电总局;
(三)广电总局自收到初审意见、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立项决定;
(四)符合联合摄制条件的,由广电总局颁发一次性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符合协作摄制或委托摄制条件的,由广电总局签发批准文件;
(五)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中外双方应根据批准立项的内容签订合作合同。第十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第十一条 联合摄制中需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应当报广电总局批准。第十二条 联合摄制的电影片,应当制作普通话语言版本,其字幕须使用规范汉字。根据影片发行的需要,允许以普通话版本为标准,制作相应国家、地区、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版本。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摄制完成的电影片,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及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第十四条 联合摄制的电影片,经审查合格,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行公映。
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的电影片,经审查合格的,可持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办理出境手续。第十五条 中外双方对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如需更改,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批。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的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境内完成。因特殊需要在境外完成的,应报广电总局批准。
剪余的底样片素材暂由中方保存,影片在境外公映半年之后方可出境。第十七条 外方应通过中方合作者或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在中国内地聘用电影创作及劳务人员,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与应聘者签订合同。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电影制片者在境内合作摄制电影。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5日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布的《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② 电影发行方与制片方有什么区别
电影的出品方即投资方,主要是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发行方就是电影拍好了需要向市场上推广和宣传的,以下是出品方和发行方具体的介绍:
1、影片的投资方,又称出品方。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们就找到所属的电影集团投资制片人及相关人员,开始选导演、剧本、演员、赞助商等。这部电影的版权、相应收益、周边权益等都归投资方所有,最主要的是票房的分成也是归投资方所有。
2、发行方的工作就是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虽然这一部分很多是中数代签)。还有体力活,放几十号人去全国各地的影城做活动、做宣传、定影城的广告位、盯排场、做监票等等。这些工作都是专业活,一边制片公司不做(制片公司有发行业务的除外,当然大的制片公司现在都有发行业务)。发行方就做这些工作,赚票房分账的钱,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
3、联合出品则是表示有多个出品人,出品人表示只有一个出品人。
4、出品和发行也是不一样的,出品指的是电影的制作和投资,影片完成后,制片公司还要进行影片的洗印,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发行指的是将影片推向市场的公司。一部电影的过程大概是:策划-剧本-筹备-拍摄-后期-发行-上映。但其中过程中有很多重叠,比如发行有时候甚至从剧本或筹备就开始了。其中的XX方很多,大概在这几个过程中,有的只是某个过程细分的工作单位。
一部电影还有重要的一个人物--制片人
制片人是代表出品人负责具体的电影、电视剧项目策划、生产、发行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负责人,是影片生产的主持者、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是决定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人物。从寻找适合的剧本开始,之后确认导演、主要的演员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员,接着去找投资人或者电影公司哪里寻找投资,随后才能开始拍摄影视剧。发掘了剧本,对影视剧做了初步的构想,提供了影视剧开发和制作的环境和资源,甚至是选择导演。因此,制片人保留有对影视剧的最后的审判权。
③ 电影投资为什么会有出品方和联合出品方可以参与投资
由于国内电影市场高速增长,国家对于电影产业的大力助推,全民参与电影投资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所以市面上有很多面向大众的电影项目。那么电影投资中的出品和联合出品方有什么区别,都可以参与电影投资吗?
我们自身也要知道一件事,只要是涉及到投资两字,必定是伴随着风险,而投资看中的是收益,所以投资者的心态一定要调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