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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种族歧视与黑人境遇电影

发布时间:2024-10-25 23:23:18

⑴ 赖斯赖斯传记

赖斯的传奇生涯,如同一朵在白宫阴影下的黑玫瑰,从被歧视的边缘走向国际舞台的中心。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她的故事充满了励志与坚持。10岁时,小赖斯在华盛顿的白宫门外,因肤色受到拒之门外的羞辱,那一刻,她立下了坚定的誓言:"总有一天,我会成为那房子的主人!"


父母的鼓励和支持是她前进的动力,他们教导她,通过付出超越常人的努力,可以改变生活的境遇。赖斯以此为信条,数十年如一日地辛勤耕耘,她的努力远超常人八倍。她不仅精通英语,还掌握了俄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成为丹佛大学的博士,甚至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年轻的教授和教务长。她的才艺也极为广泛,钢琴、网球、花样滑冰、芭蕾舞,甚至俄罗斯武器控制问题的深入研究,都达到了白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她的坚持和勤奋,使她在每一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成为美国外交界的佼佼者。她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决心,付出足够的努力,就一定能超越种族和社会的限制,实现目标。"8倍的辛劳"换来了"8倍的成就",赖斯成功地从一个被歧视的女孩,成为了世界瞩目的黑人女国务卿,她的故事激励着无数人追求卓越,打破边界。




(1)美国种族歧视与黑人境遇电影扩展阅读

康多莉扎·赖斯 (Condoleezza Rice) 赖斯的父亲曾任丹佛大学副校长,母亲是小学音乐教师,姑姑是维多利亚文学博士。优越的家庭环境使赖斯从小就受到了良好教育,她15岁时便成为丹佛大学的学生,学习英国文学和美国政治学。2005年1月出任国务卿,她是继克林顿政府的马德琳·奥尔布赖特之后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女国务卿。赖斯能讲流利的俄语,是俄罗斯(苏联)武器控制问题的专家。她还学过9年法语,并能弹一手好钢琴。赖斯至今单身,喜欢看体育比赛。

⑵ 最高评分的励志生活25部电影

阿甘正传使得汤姆汉克斯第二次得到了 奥斯卡 ,同时也达到了自己事业上的巅峰。阿甘是一个智商低于常人的弱智,但是他却几乎是人类所有美德的集合,善良,孝顺,诚实,无知无畏地见证着各种 历史 ,参加越战,与摇滚歌星见面,水门事件,阿甘一路跑来,收获了 人生 和真爱,也让人们相信,品格的力量远大于智商。

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表彰优良教师的动人作品。故事背景是以南美移民子女为主的洛杉矶加菲莆高中。原来任职电脑公司的伊斯克兰特为施展抱负到该校任教,因 该校经费拮据没有电脑,只好改教数学。他用强悍的教学方式台阶驯服了以菲利浦为首的顽劣学生,并帮他们以高分通过了越级考试,不料竟被人怀疑为集体作弊。 学生们为了澄清误会决定重考,师生之间合作无间,终创下合格人数之最高 纪录 ,也为该校争取到购卖电脑的经费。是又一部以事实证明 " 有志者事竟成 " 的校园电 影,男主角朴实有力的演出令人信服,拉蒙.门南戴兹导演对气氛的掌握也相当出色。

本片获得第 40 届 奥斯卡 最佳影片等五项大奖,它不仅是一部侦察推理片,更是一部 社会 问题 片。两位主角均有重磅级表演,反种族歧视的主题较少说教味。黑人 影帝西德尼 · 波蒂埃在后来两部影片中再次扮演蒂贝斯这个角色: 《神探黑金刚》 ( They Call Me Mister Tibbs,又译 《全面大通辑》 ) 和 《神探勇闯毒龙潭》 ( The Organization,又译 《黑金刚勇捣毒龙潭》 ) 。20 年后推出电视 剧集 。

改编自真人真事的 励志 电影,主人翁鲁迪自小梦想成为美式足球明星,在他所崇拜的教会大学校队中打球。但他家境贫寒,身材矮小,加上体育成绩平平,各方面 条件都教他难以如愿。可是他丝毫不气馁,自己存钱去读先修班,并且混入大学部的球场打工,经历几个寒暑假的努力,鲁迪终于加入了大学足球队,但夹在众多大 块头球员之中他根本没有出场的机会。直至最后一场比赛,队友们感动于鲁迪的毅力而逼令教练让他上场,鲁迪终于让专程前来看他比赛的父兄看到了一个不可能的 奇迹。大卫.安斯保导演简洁有力地注释了 "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 的主题,肖恩.阿斯廷生动地塑造了鲁迪的形象和精神,演出十分感人。

一名理想化的青年史密斯被挑选进参议院暂代病重的参议员空缺。当他来到国会大厦,却被一群贪污的政客所淹没,然而他坚持自己的信念,并谴责所见到的不法情事,试图改变美国参议院中腐化枉法的风气。

一个满怀理想的幼稚青年接替患病的老议员,到华盛顿开始其政治生涯。但迎接他的是一架摧毁一切的政治机器,他发现周围全是腐败的政客,为了私利或者小集团利益而不择手段。他坚守信念,抨击同僚的不良行径,试图改变美国参议院中腐化枉法的风气,遭到各方的压力。

· 影片饱受华盛顿政府内部人士抨击,他们纷纷因影片对政府腐败的描写而勃然大怒,影片在欧洲的法西斯国家也遭禁,因为影片倡导民主。

这部影片在商业和评论上的成功为八十年代长期处于低谷的英国电影业带来了复苏的迹象,同时带来了美国大制片厂对英国电影的投资和发行。评论界认为,本 片迎合了英国人对回溯 历史 的怀旧 心理 。而导演休 · 赫德森在谈到影片的主题时说 " 我们需要一个 社会 准则,否则无论从个人还是集体的角度来讲,我们都会垮掉 "。而某种意义上影片中所反对的种种对于竞赛、种族、宗教以及国家等等狭隘的理解正是当时的 社会 准则。这样一种诉求无疑是符合美英传统对于 社会 道德的主流 标准的。当然影片的剧作是比较完整的,而对比赛情节的慢镜拍摄也对以后有体育情节的电影类型有一定的影响力。影片曾获得 1981 年 奥斯卡 最佳影片等四个奖 项。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 情感 的记载。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

人生 的不同境遇,在于人的选择,有时候是死亡,有时则是继续生存下去。当面对的是绝望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死亡还是生存下去。

20 年的时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忍受,怎么样的情绪支持着那颗看似已经绝望的心。一个人面对无人知道的事实,隐忍而无法发泄,但当所有人都知道你的无辜且无力反抗时,你得到的是什么?同情 嘲笑 安慰 还是一张与自由只有一墙之隔比基尼女郎的 海报 。

忍看似困难,但其实是每人都具备的拥有无穷力量的潜在能力,差别只在于你怎么去使用它,有时是在杂乱的图书馆里隐藏自己的本性,有时是在陪审团面前故作镇静,有时则是一把锤子和 20 年的等待,不知道你会怎么选择。

本片讲述了一家非洲美国人搬到了芝加哥这个周围主要是白人邻居的环境下所经历的苦难。

《费城》 向我们讲述的并非一个简单的爱滋病人争取权益的故事,它直面 同性 恋,哪怕是在美国这样的 社会 中, 同性 恋依然是一个受到正统道德鄙夷的行为,影片中 安德鲁是因为 同性 恋而染上爱滋病的,因此他被上司视为道德败坏,并被抛弃,于是他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诉诸法律,影片由此而展开。

主人翁是青少年时期与父亲失和而无法完成梦想的农场主人雷,有一天他听到神秘声音说:" 你盖好了,他就会来。" 于是他像着了魔一样铲平了自己的玉米田建造了一座棒球场,没想到他的棒球偶像真的来到那里打球,而且还因此而使他跟父亲之间好多年心结得以开解。

本片是基于真实事件拍摄的一部令人激动的影片。由获得两届 奥斯卡 奖提名的朱丽娅 · 罗拨茨领衔主演,在剧中,她扮演一名曾两次离婚并且有三个年幼孩子的母亲,当她遇到不平时,勇敢的站出来与之斗争并最终获得了胜利。

一部电影,拍出来要有意义,多少部电 影史 上的传世佳作,从感动我们开始?这部电影,以最朴实的语言,最写实的手法,赞美了人道主义者,观众们在看到翻倒在 路边的那辆熟悉的,红十字的面包车的时候,一定都阵阵揪心:那个无私无畏的志愿者呢?她是不是也被杀害了呢?让观众关心影片中的 人物 ,从而从 人物 中告诉观 众影片想要表达的理念,这种手法只有上上的电影能够做到。看着影片中的主人公周旋在屠杀者、军阀、欧洲国家、UN 之中,用尽一切办法要保住酒店,保住这血雨腥风中的唯一生命绿洲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那个同样善良、无私的人,那个同样在疯狂的年代中保护弱势群体 的人:辛德勒。但是主人公比辛德勒更加艰辛,因为他没有丝毫地位,他只有些贿赂来的关系,他每天都一样可能被杀死。

该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故事发生于 1971 年,两间黑人中学和一间白人中学合并,于是这三个学校的足球队必须重新组成一支混合球队。白人教练约特(韦尔 · 帕顿饰)将此视为 " 人格侮辱 " 而愤然辞职,于是黑人教练赫尔曼 · 布恩(丹泽尔 · 华盛顿饰)接手统领。他除了需要解决各队的分歧外,还要应付当时徘徊于种族间的紧张状况。最终,他排除万难,带领他的队伍打开胜利之门。

故事在两条线索的交错进行中逐渐展开,一边是尼尔森上校等人在战俘营的经历,另一边则是美国大兵希尔斯的逃亡生涯,导演似乎是故意把英国人和美国人放在同一情境中的对立位置上,从而完成对英国国民性的尖锐批判和深刻的剖析。

三十年代的经济大崩溃时代,一大群中西部的农民忍痛离弃家园,像逃难一样往西迁移到加州追寻较好的生活。现实虽不如理想,但他们并不放弃希望。故事感人,内容写实而具有控诉性,但却处处流露出人性的光辉

影片以 50 年代为背景,讲述一个篮球教练的故事,金哈曼作为美国印第安那夜睛所高校的篮球队教练,他只有最后一个机会,金哈曼面对双重挑战:既要令该校的球队在金州比赛中夺得锦标,又要挽回自己作为篮球教练的声誉。

这是一部具有浓厚 社会 主义思想的电影,以典型的马克思主义写实手法描写美国的工会运动, 社会 批判意识极为浓厚,可当作是批判资本主义黑暗的教材。戏情 扎实有力,女主角演出精彩,荣获 奥斯卡 奖。编导并没有把女主角刻意塑造成英雄,而是冷静地将一个情绪化女子如何一步一步挺身对抗不合理的制度如实道出,所 以更具有说服力。她手举牌子爬在机器上高喊 " 罢工 " 的镜头已成经典。

本片曾获得第十九届 奥斯卡 金像奖 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剧本、最佳剪辑、最佳配乐等 奖项 。导演威廉.怀勒、男主角弗雷德 · 马区、男配角哈洛德.拉塞尔当时都是刚从战场回来的退役军人,因此对剧中人的 心理 格外能够体会。

全片透过三组 人物 交错呈理退伍军人回到故乡后的身心适应 问题 ,以动人的故事表达政府和 社会 人士均应重视这一群对国家有过贡献的军人,在他们重新进入 社会 时应给予体谅和尊重的主旨。

《辛德勒的名单》 具有如此巨大影响的震撼力和如此深沉而令人痛苦的 艺术 魅力,应该说,是与斯皮尔伯格身上流着犹太人的血液,以及童年时代亲 身体 验过犹太人 遭受歧视的痛苦;以及他源于乌克兰的大家族中竟有 17 位成员在波兰纳粹集中营中被谋害;以及他的内心深处对辛德勒--这位犹太人的大恩人怀有虔敬感恩的心 态等一系列无法逃避的事实分不开的。

当初拍片成本仅一百万美元的 《洛基》 第一集,后来竟成为七零年代全球卖座最佳的影片之一,后来更是勇夺 奥斯卡 最佳影片,北美地区累计票房总收入达一亿一千七百万美元,除了北美地区之外世界各地累计票房总收入更达两亿两千万美元。

詹姆斯 · 斯图尔特饰演一名一直努力在追求良善的小镇青年,但却觉得自己失败而想自我了结,守护天使亨利崔佛斯则让他看到他过往的义行和错误。

雷电华出品的黑白片,1946 年由法兰克卡普拉 ( Frank Capra ) 执导,詹姆斯史都华 ( James Stewart ) 、唐娜瑞德 ( Donna Reed ) 、亨利崔佛斯 ( Henry Travers ) 主演。

詹姆斯史都华饰演一名一直努力在追求良善的小镇青年,但却觉得自己失败而想自我了结,守护天使亨利崔佛斯则让他看到他过往的义行和错误。

改编自作家 Philip Van Doren Stern 寄给友人当作圣诞贺卡的一篇小故事,原始剧本的观点较光明且充满 幽默 ,但导演卡普拉将其处理成一部较严肃的经典之作。

本片讲述一个坚持就是胜利的经典 励志 故事。本片是以身受三层痛苦,成长后为 社会 福利做出巨大贡献的海伦 · 凯勒少女时代的真实故事。很感人,但并非赏心悦目的 题材 。两位女主角均有一流的表演,并且都得

本片讲述一个坚持就是胜利的经典 励志 故事。本片是以身受三层痛苦,成长后为 社会 福利做出巨大贡献的海伦 · 凯勒少女时代的真实故事。很感人,但并非赏心悦目的 题材 。两位女主角均有一流的表演,并且都得到 奥斯卡 的肯定。1979 年重拍时,原来扮演海伦的杜克改演老师安妮。2000 年第三次拍摄,扮演老师的艾略特尤其出色。

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美国南北战争中,有一支由白人率领的黑人兵团 " 麻州第五十四兵团 ",在南方的查尔斯坦战役中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影片是根据已故爱尔兰天才作家兼画家克里斯蒂布朗的自传体小说改编拍摄而成,克里斯蒂布朗生于 1932 年 6 月 5 日,这个先天大脑瘫痪的新生命到来后没 有能给家人带来欢乐,然而上帝虽然没有给克里斯蒂一个健全的身躯,却赋予了他智慧和一只能动的左脚。梦想在仅有的条件下却战胜了一切,依靠自己仅有的智慧 和左脚,他成为了举世瞩目的 艺术 家、作家 ……

丹尼尔戴刘易斯在影片中高难度的逼真表演让所有演员汗颜、也让所有观众为之感动,当之无愧的拿下了 90 年的 奥斯卡 最佳男主角。同时本片中伟大的 " 母亲 " 也拿下了当年的 奥斯卡 最佳女配角

⑶ 你觉得最温暖的电影是哪部

你好,我觉得最温暖的电影是遗愿清单。

拓展资料:

1.两位癌症老人,决定临死前完成遗愿清单发生的故事。

2.人世间最遥远的距离就是生与死。

3.看完电影后,我总想多多陪伴父母,最怕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4.建议儿女多多倾听父母心声,让他们老有所依,快乐养老。

5.两位老人表演的很感人,最后我有点泣不成声。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⑷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⑸ 谁能给分析一下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

回眸莞尔朋友,你好。你在提问中所说到的《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都是福克纳的代表作,恰巧这两本书我手里都有。(《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都是27元人民的币一本,上译社出版)
以下我就把这两本书的译者李文俊先生的译本序摘抄一部分,希望能对你理解福克纳的作品有所帮助。
《押沙龙,押沙龙!》:
福克纳自己对《押沙龙,押沙龙!》是相当重视的。他曾对一个朋友说,这是“有史以来美国人所写的最好的小说”。他专门为此书编了一份大事记、一份家谱,并亲手绘制了一幅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地图,给人以这是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宝鉴录”的压卷之作的印象。事实上,这并不是福克纳个人的看法。许多美国评论家、文学史家都认为这是福克纳作品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色彩的一部。
从表层意义上看,《押沙龙,押沙龙!》反映了美国南方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初的历史、社会面貌。但这还不是福克纳创作的全部用意。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要写的毋宁是“人的心灵与它自己相冲突的问题”,福克纳认为“只有这一点才能制造出优秀的作品,因为只有这个才值得写,值得为之痛苦与流汗。”(见其《诺贝尔奖受奖演说》)因此,我们应当领会到福克纳所写的并不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一部历史小说,更不是以热闹的历史背景映衬的一出“情节剧”。
在《押沙龙,押沙龙!》中,福克纳通过约克纳帕塔法县又一个家族,萨德本家族的兴起与衰落,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这里写的是一个穷小子白手起家的历史,与别的世家相比,有其特殊性。在家庭衰落中,种族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此书与福克纳别的作品相比,又有其特殊性。《押沙龙,押沙龙!》一书,比同时代许多作家的作品,比福克纳的其他作品,更深入地触及与探讨了美国南方历史罪责与无辜者所受到的痛苦的问题。它归结到人与人之间应平等相待,不然,受到报应的仍是有罪者自身以及有关后代。这是美国南方的问题,也是与人类境遇有关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由于这是一部充满悬念的作品,把关键性的“故事眼”在前言中—一交待将是多余并愚蠢的。译者想着重关照的仅仅是:读者阅读时得付出较多的耐心。书中长达几页的句子比比皆是,句中套插入甚至长长一段、整整一个故事,结构错综复杂,真可谓“剪不断,理还乱”。在这里,沿用前辈翻译家的办法,把句子拆散打乱,按汉语习惯方式用短句表述,套用大致相当的成语来走捷径,好像都不可行。我不知道那将制造出一个如何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杂烩。译者想做到的仅仅是,在中文用心读可以读懂的极限内,尽可能多地保留原作的原汁原味。也许这仅仅是一个奢望。
还是回到原作本身上来,先介绍一下《押沙龙,押沙龙!》的叙事方式。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指出的,这“是一部纯属解释性的小说。几个人物——罗沙小姐、康普生先生、昆丁和施里夫——试图解释过去”。这几个人物,老小姐也好、乡绅律师也好。大学生也好,他们的表述方式都是繁复式的,而且各有其不同的繁复。他们所描述的人物的叙事方式也大多是繁复式的,也是各有自己的独特方式,例如托马斯·萨德本的模仿法庭用语。他们(讲述者与被讲述者)还都有一个通病——说话吞吞吐吐,欲说还休。是啊,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有时是不知就里,有时是故意掩盖底细。这就给阅读者一种“神龙不见首尾”的感觉。但是精彩之处恰恰隐藏在这一段段冗长、繁褥、抽象、故作高深(书中有不少作者或作者让自己笔底的人物生造——英文中叫Coihag,亦即“自己造币”——的词语)的文字之间,时不时,像一道强烈的电光从乌云的裂隙间显现。在读《押沙龙,押沙龙!》时,我们像是在聆听韩德尔。巴赫等大师的一首多声部的“康塔塔”(Cantata)。在此起彼伏或惊惧或哀叹或仇恨的男女各种声音的“耶稣死了”、“啊,他死了”、“他被钉上十字架”、“有人背叛了他”之间,自有一股隐藏的张力在那里流动。
《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中所说的“解释”,也就是演绎或阐释。同一件事,不同的人看到的是不同的层面或剖面(facet)。而看者的认识角度与主观感情色彩又各不相同。作者把这微妙处一一表现出来,还诱导读者一起,拼装成一个有史诗深度的悲剧故事,这里面,除了作者的天生才能之外,在艺术构思上所用的心力,恐怕也只有擅长作多层象牙透雕的中国艺人才能体会到。但即使是一个粗心大意、不求甚解的读者,在“飞掠”过那些抽象议论,读完全书后,有些东西是会留在他脑子里拂之不去的。那些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如托马斯·萨德本、查尔斯·邦这样复杂、多层次的主要人物不必说了,就连着墨不多的朱迪思(她的坚毅)、埃蒂厄·邦(他那受扭曲的种族自尊心)也都栩栩如生,异常鲜明;一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如罗沙小姐下乡,克莱蒂纵火等等,都是美国文学中的脍炙人口的段落(一如我国的“风雪山神庙”)。福克纳反复说这本书难写,决不是偶然的。
关于“押沙龙”的典故,这里亦应作一交代。据《圣经·旧约》,押沙龙是古代以色列国大卫王的儿子,事见《撒母耳记下》第十三到十八章,那里说:“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有一个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玛。大卫的儿子爱她。暗嫩为他妹子他玛忧急成病。他玛还是处女,暗嫩以为难向她行事。……”后来暗嫩设法玷污了他玛,又把她赶了出去。押沙龙知道后,一方面安慰妹妹,一方面伺机复仇。两年后,他借口让暗嫩帮他剪羊毛,咐吩仆人将暗嫩杀死。大卫王起先非常伤心,渐渐地心情平静下来,后来与押沙龙和解。但押沙龙设法笼络人心,为阴谋叛乱作准备。后来押沙龙叛乱,大卫王狼狈出逃,但逐渐稳住阵脚。两军展开激战。叛军大败。押沙龙骑骡逃走。当骡子从一棵大橡树下经过时,他的头发被浓密的树枝缠住,身体悬挂在半空中,最终被人刺死。当大卫王得知押沙龙死讯时,他“就心里伤恸,上城门楼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在英语中,“押沙龙”已成为“宠儿兼逆子”的代用语,犹如汉语中的“业障”。
《去吧,摩西》:
《去吧,摩西》(Go Down,Moses,1942)是威廉・福克纳的第十七部作品,也是他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人们常把这部小说视为他从1929年的《喧哗与骚动》开始的鼎盛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以后,福克纳还发表了七部作品,但是似乎都未能超过以前的水平。《去吧,摩西》是福克纳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也是“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美国南方庄园主麦卡斯林与女奴生有一女,后又与这个女儿生下一子泰瑞乐,泰瑞乐后来娶了另一位庄园主布钱普的女奴谭尼,其子嗣都以布钱普为姓氏。麦卡斯林的外孙女则嫁给了爱德蒙家兹。全书写的就是这三个姓氏的子孙间的复杂关系,最浓墨重彩的人物是麦卡斯林的孙艾萨克,他在黑人猎手的带邻下自小参加猎熊活动,长大后看透了白人与黑奴间的畸形关系,自愿放弃家产,到镇上做木工为生。全书由两个中篇及五个短篇组成,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共同融合为一幅完整的画面。
《去吧摩西》是由三个相关的家族故事组成的,分开来都可以独立成篇。福克纳构件的那个庞大法系是天地乾坤,里面充盈万象,精气神缓缓流动。
内容全部是自然,土地,人。有宁静的巨大力量的森林。混乱的血统。黑、白、红色人种交杂。然而这部小说并不骚动喧哗,它像它所竭力深沉敬仰的自然,平静而深厚地在那里安详地呼吸吐纳。
1949年,出版商哈斯写信给福克纳,说出版社要重印《〈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问他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动。福克纳在1月26日的回信里说:“《摩西》其实是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打算删去故事或章节的标题。你认为有必要给这些故事像章节一样列上次序吗?干吗不照原来样子重印呢,但是得把书名从《〈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改为《去吧,摩西》,并在封套说明上作相应的修改。……要是允许我事后放炮的话,我看只有兰登书屋才会那么认真,非得在《去吧,摩西》后面加上‘及其他故事’这几个字。我记得当初我看到印好的扉页时的那份惊愕(当然也不算很大)。我说,再版时就干脆利落地叫它《去吧,摩西》得了,八年前我寄给你们时就是这么写的。”
于是,从1949年起,《去吧,摩西》就正式被认为是一部长篇小说。看来,最初福克纳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而是一点点确立自己的看法的。

要是让局外人客观地说,这本书应该算是一部“系列小说”。它由一个统一的主题与属于同一家族的众多人物连结成一体,各篇之间大致都互有关联,但也都能独立成篇。福克纳后来把《熊》编进《大森林》(1955)短篇集时就抽去了第四章,他认为附有第四章的《熊》是长篇《去吧,摩西》的一部分。对于短篇小说来说,它太沉重了。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克人“旁系”里有者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孙子赛缀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他就是印第安酋长与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他是艾萨克精神上的父亲,不仅教会了艾萨克打猎,也教会了他怎样做人。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总主题是美国南方的种族关系,但是其中有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和《三角洲之秋》却是侧重写打猎的,人称“大森林三部曲”。这里又接触到一个人类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而艾萨克正是在打猎的过程中,学会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于是,接下去他作出了舍弃有罪恶的祖产的决定。他认为世界应该“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然而我们不应认为艾萨克即是福克纳。福克纳并不认为放弃祖先罪恶的遗产就是问题的终结。从《三角洲之秋》中所写老卡洛瑟斯的罪孽在后代的身上重新出现,也可以得到证明。此外,福克纳在1955年答复一个访问者时说:“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接着福克纳列举了自己作品中更加积极的人物,如《坟墓的闯入者》(1948)中的加文・史蒂文斯以及他的外甥。而这个加文・史蒂文斯也就是《去吧,摩西》这篇作品中帮助莫莉大婶的那位律师。

不难看出,《去吧,摩西》一书虽然篇幅不大,却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概括地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一些问题。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这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熊》里也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作者采取了“系列小说’!的形式,这样就可以舍弃一般交代性的笔墨而集中经营戏剧性强烈、诗意浓郁的场面,从而获得一种史诗般的效果。在人物塑造上,这本书一方面刻画出艾萨克・麦卡斯林这样的形象,他代表了白人的良知,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不挠与聪明才智生存下去的黑人的代表。福克纳一直认为黑人很顽强,他们是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最终得到自由的。书名的典故也透露了这层意思。
另外,我们也不能忽略书中所写的当时存在于美国南方的第三个种族的代表――山姆・法泽斯。他不但是个优秀的猎人,而且是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子遗。书里写道:他给艾萨克“讲往昔的时日与种族的事情”,当时,土地的所有权“其实……是渺不足道的”。艾萨克在他的熏陶下,终于摆脱了自己与庄园的关系,当了一个像耶稣那样自食其力的木匠。他说:“是山姆・法泽斯使我得到了自由。”山姆・法泽斯这个形象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

⑹ 绿皮书观后感

(一)

1862年,美国第十六届总统林肯发表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1963年,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碑前发表了关于黑人民族平等的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想》。故人已去,宣言犹在。

在美国的种族抗争历史中,曾经出现过一本非常重要的黑人专用书,其作者是黑人邮递员维克多·格林。他在书中整理了美国当时可以供黑人入住和就餐的旅馆和餐厅,免得他们误闯了不该去的地方而被打死。说白了就是一本黑人旅行手册,是为黑人专门定制的救命书——这本书就是1936年出版的“绿皮书”。

2018年9月,同名电影《绿皮书》在多伦多国际电影节首映;2019年3月1日中国内地正式上映。听说这电影的口碑难得的好,我就借周末回家的时间特意去看看,看后果如其言。

(二)

托尼是一位白人,由于工作的夜总会关门装修,为了维持生计,他亟需一份工作。有个朋友建议他去参加一位音乐博士为寻找司机所举办的面试。到达豪华公寓后,他发现这位博士是个名叫唐的黑人古典乐钢琴家,钢琴家正需要一个司机,负责他举办南方巡演时的接送工作。

当然,两人心里都十分清楚,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种族隔离严重的南部地区,他们很容易身陷麻烦,但托尼需要钱,而唐需要一个能照顾他的专业司机。两个人上路了,一路上托尼把唐保护得很好,每一场演出准时到达,钢琴保证是斯坦威的。托尼欣赏着台上的唐出彩地演奏,在给妻子写信的流水账里骄傲地介绍着唐,夸他有多精彩有多棒。

每一场唐的演奏结束后,底下的白人权贵们都会为他鼓掌,侍者弯腰说着恭敬的话,却禁止他走进正规厕所,并客气地指向花园里用木头搭的专供黑人使用的临时简易厕所。唐有骨气,他坚决不用,宁愿开着车回一趟酒店解完手再回去表演。

圣诞前的最后一场表演开始前,唐被禁止在高档餐厅用餐。他离开了,丢下了所有期待他表演的白人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不住请求他的白人主管,离开了这个充满歧视的华丽的酒店。

为了打破种族歧视,为了自由,唐冒着风险走这一趟南方之旅,和一位本来也看不起黑人的白人托尼,一起完成了两个月的演出。托尼也在一场场演出中,感受到了唐的魅力。他们走出充满种族歧视的豪华酒店,走进了全是黑人的小酒馆。在酒馆里,唐弹起了黑人音乐,大家都为他欢呼雀跃,黑人乐队也和他一起愉快地演奏。唐笑了,第一次,在舞台上笑得如此开心。

圣诞前夜下雪了,他们开始了艰难的返程。路上托尼实在太累了,以至于唐开着车把睡着的托尼送回了家。托尼邀请唐一起过圣诞,唐却识趣地离开了。托尼的家人们团聚着,其乐融融,而唐一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偌大的公寓里,听着窗外的圣诞歌……托尼并不开心,好像少了点什么。

门铃响了,托尼拉开门。是孤独的唐,他从超级住宅又来到了托尼家,怀里抱着一瓶酒。黑白两人,无需多言,他们拥抱一起:“圣诞快乐!”

(三)

唐是一个活得像白人一样的黑人,知书达理,为了自由行动着;而托尼是一个活得像黑人一样的白人,油嘴滑舌,却胆识过人。在这部电影里,早已固化了的种族人设被巧妙的对调了:精英黑人,底层白人。

这一黑一白,一路走来,一路艰辛。唐所见证的种族歧视程度远比他所想的更加过分:只准入住黑人酒店,不被允许上白人卫生间,不允许试穿西装,不允许和白人同桌吃饭……这一切都在一点点击垮唐的内心,也在慢慢改变托尼的立场。

刚开始的托尼烟不离手,脏不离口,生活窘迫,却保有白人种族歧视者的傲慢。他拒绝接触黑人使用的东西,会偷偷把来家里干活的黑人用过的杯子丢到垃圾桶。然而,迫于养家餬口的无奈和压力,他不得不为黑人唐做事。一路做事,一路磨合,他们之间日益理解,友情日渐加深,托尼也开始无法忍受那些歧视者。托尼揪着酒店经理的衣服质问为什么,唐只是想在这家餐厅吃饭而已;流氓警察辱骂着唐,托尼生气地大打出手;唐被白人混混在酒吧暴揍着,托尼丢下手中的披萨跑到酒吧救了满脸伤痕的唐,唐声音颤抖着说:“我只是想喝点酒。”

为了演出效果,唐坐在化妆镜前用棕褐色的粉底遮住自己受伤的脸,眼眶溼润,多么无奈和无助。一个午夜,托尼接到了警局的电话,当他赶到那里时,唐和一个男人被铐着蹲在角落里。托尼设法贿赂了警察,唐被放了,唐说他只想活得像个正常的人。

无论做了多少努力,他们俩依旧改变不了任何事情。为了尊严,托尼只能拖着绝望的唐在最后一场表演开始前离开酒店,宣布罢演。

他们前往北卡罗来纳州,车在路上突然抛锚。路边的田野上,穿着粗服麻布衣服劳作的黑人农民们,看到这不寻常的一幕,纷纷停下手里的活,满脸疑惑地看着这从未见过的场景。原本应该是与他们有相同境遇的黑人唐,却西装革履,享受着白人服务,竟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上流社会。

田野里的那些黑人农民的眼神特别真实,那眼神里的疑惑如针一般扎着他的心,也深深 *** 着观众的心。

而对唐而言,他也不能坦然面对这种不同。

他懂艺术,有文化,却必须忍受来自白人和黑人两种不同的眼神。白人从心底里还是瞧不起他,而黑人的底层生活,他又从未真正体验过。

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托尼为了安慰唐,说唐不像个黑人,唐却生气了。唐绝望地冲着托尼喊:“我不像个黑人,也不像个白人,甚至不像个人。那你告诉我,我是什么?”

“我是什么?”这是来自唐,来自一个黑人的问题。

唐完全可以待在城堡一样的房子里,坐在国王椅上优雅地弹琴,而不是狼狈不堪地开什么南部巡回演奏会。这一程,唐不是真的要巡演,他是要去南部,去找回自己。

(四)

在《绿皮书》的前言中,格林写道:“在不久的将来,这套书将不会再出版。到这本书停止发行的那天,我们的好日子就到了。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不必再受如今尴尬歧视之苦。”

直到将近三十年后的1964年,《民权法案》颁布,种族隔离制度的丧钟终于敲响了,《绿皮书》也终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显然,这本书见证了那个畸形的年代。

任何时代,每个角落,每种制度,观念的改变都相当不容易,都需要那些有勇气的人,不断地挑战世俗的偏见与傲慢,用实际行动去感化人心,去说服世界,直至一切慢慢改变。

当托尼问唐的伙伴为什么唐要白白承受这些痛苦走这一遭?唐的搭档这么说:

“仅有天才并不够,改变人们的观念还需要勇气。”

是的,《绿皮书》里的扭曲历史需要不断被反思,这反思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曾经历史的伤痛被当下的电影激活了,这是为了惊醒,亦是对前辈先行者的致敬。

标签: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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