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文學作品改編的電視劇或者電影做詳細分析
文學是由來已久的藝術形式,它有許許多多的內容,而影視作為一種新興的藝術形式已經在人們生活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並且這兩者的聯系與未來的發展不容小覷。
當前,文學作品,不論古今中外,改編成影視作品已成了熱潮,在不乏好作品的同時也出現了許多問題。
本文根據兩者不同的藝術形式與特點作分析、討論,並提出一些看法和觀點。
文學作品改編成電影電視劇由來已久,無論東西方,在將優秀文學作品改編成影視藝術的過程中都不乏傑作。
本文圍繞文學作品的改編問題展開分析,就影視藝術與文學作品的傳播方式、電視作品與文學作品間的聯系與異同等進困螞行剖析,指出影視藝術與文學藝術在存在關聯的同時各有特點,若將兩者有機地結合,定會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影視藝術出現之前,藝術似乎都是間接呈現給大家的,除了戲劇藝術。
因此,藝術的傳播是相當緩慢的。
但是現在,電的發明和科技的日新月異,影視藝術的加入,大大改變了這種局面,自此,造型藝術如繪畫建築、雕塑、戲劇、戲曲等都因此而以各種形式互相結合,及時呈現在觀眾面前。
語言藝術也不例外,它也開始從虛無縹緲的世界中逐漸被帶到了我們的真實世界中了。
藝術也因此體現出了一種多元化的局面。
可以說,今天各種藝術之間相融合的現象的出現是必然的。
當今時代,文學傳播已不僅僅是在紙上閱讀,同時我們也已經不滿足單單文字帶來的愉悅了,電影作品帶給我們一波又一波的視覺沖擊,電視則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
我們不得不承認,純粹的文字閱讀欣賞已經不再佔主流地位,盡管近年來我們不斷呼籲要重新培養閱讀的好習慣,但文學要更好地得到傳播與介紹,與此則影視結合似乎是最快最好的出路。
其實,文學作品改編成影視作品由來已久,從國外來講,有由《飄》改編的《亂世佳人》,由《簡·愛》改編的《簡·愛》。
其他諸如《基督山伯爵》、《巴黎聖母院》、《小婦人》等,數不勝數,不論是世界名著還是暢銷小說,好萊塢的製片人敏銳地看到了市場的需求量,而改編後的作品也通常比較成功,受到廣泛的關注與歡迎。
我國的文學作品改編成影視作品也不少,如早期的《城南舊事》、《林家鋪子》、《紅岩》,稍後的《紅樓夢》、《水滸傳》,等等四大名著,以及近期的作家作品如《紅粉》、《紅高粱》、《長恨歌》、《笑傲江湖》、《射鵰英雄傳》等。
文學作品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好處是,普及這些古典及現當代的作品,使老百姓通過這些媒介更好地了解作品,在享受審美娛樂的同時也學到知識,提升全民素養。
這一點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在早期都得到很好的體現。
應該說在最近,人們幾乎是相當熱切地盼望和期待文學作品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可以這樣說,自從有了電影和電視這些媒介之後,首先提議將文學作品搬上熒幕以來,這股熱潮經久不衰,從有這種形式開始以來,一直到現在,從來沒有停息與消沉過。
就目前來看,無論是電視劇還是電影方面,在改編文學作品上,固然製作的嚴謹是必要的,但我認為還有一個相當關鍵的地方,就是編劇。
小說有四大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情,只要具備了這些條件,作家們可以發揮的空間很多很大,無論心理描寫,抑或時空轉換,只要入情入理、引人入勝,觀眾都願意買帳。
但是,電汪扒埋影和電視劇是屬於視覺的藝術,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畫面,聽到許多音響效果,但是,想像的空間是無限的,思維的跳躍不受任何限制,而拍攝需要的卻是一個接一個畫面的連接,有些在小說里可以用第三人稱來敘述的,影視卻很難向觀眾交代。
文學和影視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就已建立起十分密切的聯系,但它們畢竟是有獨立品格的兩回事,小說中人物的語言可以寫一整頁,心理描寫可以是一章甚至一本書,但是劇本要的是動作行為,語言要簡潔、生活化。
這中間的轉換就看編劇的功力了。
說到編劇,就要談談戲劇,我國的戲劇始於元代的雜劇,是說一段唱一段的,很多不容易表達的地方就用旁白的方式來解決,而西方的戲劇最初流行的則是三一律,限制就更大了,所以編劇們剛開始都是從戲劇開始的。
無論是中國的傳統戲劇還是西方的戲劇理論,都不能像小說那樣篇幅廣闊、想像自由,那麼,他們在進行影視改編時,就不得不受到限制,不是因為影視的屬性與小說不同,就是本身他們的專業局限也決定了改編的難度和風險。
有的導演避免讓作家將自己的小說改編成劇本,而是交給別人去改,原因一是作家對自己寫的小說總是偏愛,難以取捨;二是在小說中要說的話都說完了,改編時很難有新的發揮。
而就別人來說,這篇小說只是一個模型,提供一些思維的素材,發揮自己的想像,想怎麼添就怎麼添,刪起來也大刀闊斧,一點兒也不心痛。
再來談談電視作品與文學作品之間的聯系及異同。
文學作品有許多的種類,在此以小說為例展開分析。
我國傳統的小說是章回體的形式,其實說白了,就是變異地說故事,講究布局,注重可聽性,並且常在關鍵時刻收住,將玄機留到下一章再講,所以章回小說更適合以說書的方式來體現。
與其說是讀小說,不如說是聽人說小說,所以故事性是有了。
這種傳統的謀篇布局方法,固然條理清晰、脈絡分明,但是手法單一、流於俗套。
如《三言二拍》、《封神演義》,等等。
但是這一類的小說,卻很適合改編後搬上熒屏,因為在聽說故事這一點上,章回小說和電視劇相同的屬性。
電視劇是一項普及藝術,不論男女老少都可全民參與,而對於文化底蘊的要求並不高。
章回體小說的前身是說唱藝術,同時還有說書的成分在內,本身面向的就是各個階層的群眾,更多的是平民,非文人階層,即使後期發展,文人參與創作,在最初,小說也是不入流的文學形式。
到今天,文學形式雖不斷變更,它卻恰恰是最受歡迎、最容易普及和傳播的方式,這在本質上與電視藝術不謀而和、殊途同歸。
(中國古典小說採用說書場「說—聽」的傳播方式,適應聽眾的欣賞趣味而建立起一套特殊的敘事格局,那就是古典小說中貫穿始終的說書人的腔調,擬想中的「說—聽」的欣賞格局,以及於此相應的一系列敘事規則……種種敘事格局直接影響於電視劇敘事,構成電視劇敘事在敘事角度,敘事時間和敘事結構方面與傳統小說之間清晰而又多樣的審美傳承關系。
①)也因為這樣,我國的古典小說改編成電視作品,相對來說是比較成功的,例如上文提到的《封神演義》、《三言二拍》、《三國演義》、《水滸傳》等,故事性強,情節連貫,條理清晰,脈絡分明。
所以當這些改編作品一搬上熒屏,就受到廣泛的歡迎和好評。
這些都是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現象了,後期的觀眾已經不能僅僅滿足於這種比較簡單直觀的審美了,而編劇和製片人也敏銳地注意到了,所以改編的方向開始轉換。
小說的電視劇改編研究是我國電視劇發展過程中研究比較多的一個重要課題。
論文作者能夠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理論進行研究,有效地提高了本課題的研究深度,並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對小說的電視劇改編具有一定的價值,充分體現作者具有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藝術分為語言藝術、造型藝術、綜合藝術,其中綜合藝術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戲曲,以及二十世紀新興的電影與電視藝術。
那麼文學當然是屬於語言藝術的范疇。
它是通過文字來塑造一系列的形象,傳達給讀者審美享受的,故而帶有更多的想像性。
文學是很奇妙的藝術,讀者通過閱讀,藉助貌似枯燥的文字,得到意想不到的藝術享受。
在這個世界裡,思維是可以任意遨遊的,換言之,這是一個烏托邦,審美的烏托邦。
文學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因為相比較,其他的藝術,都是由藝術家完成創作後呈現在觀眾面前,具有自身的存在性,觀眾只能根據這一藝術現象來進行審美享受及審美評價。
但是文學則不然,首先,作家在創造作品後,通過文字傳達給讀者,屬於一度創作,因為他的作品僅僅是一個個文字,並非具體的形象,然後讀者在閱讀中理解文字及作家所傳達的信息,這些書中描述的人物形象才慢慢在腦海中出現,因此文學是需要讀者的二度創作的。
讀者雖由人組成,但是文學的讀者並非一般的人就能擔任,是需要具備一定的鑒賞能力的人群組成的,這就是文字的魅力,正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文學的特殊性造就了它的獨特魅力,同樣的作品,在不同的讀者讀來,由於文化背景、人生經驗的差異,從而就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觀點。
如《紅樓夢》只有一部,曹雪芹嘔心瀝血也只造就了一個林黛玉,一個賈寶玉,但是每個讀者心裡卻各有自己的林妹妹和寶哥哥。
其實越是間接的表現形式,越能給人帶來無窮的想像空間,就造型藝術而言,好的繪畫作品固然巧奪天工,但是,它所畫的是馬就是馬,虎就是虎,不論觀賞者是什麼樣的文化背景和欣賞水平,他們所看到的都毫無例外的是同一事物。
戲劇的形象就更不用說了,但是文學藝術則截然不同。
所有的形象都是通過語言來描述的,所以一切都在讀者的意象中展開並完成。
這是我對語言藝術的一些理解。
再來說說影視藝術,這是一門新興產業,起源於十九世紀,但真正的發展是在二十世紀。
我們先來看看電影,電影的起源於1895年的法國,隨後傳到美國,在好萊塢這片土地上得到最大的發展和傳播,在二十世紀達到一個高峰。
中國電影始於1905年,也在四五十年代達到一個高峰。
電影藝術的表現形式是用長鏡頭和蒙太奇手法,它是用鏡頭來說話的,因此更多地講究視覺上的效果,尤其是早期的默片時代。
電影的發明給人類文明一個全新的沖擊,我們也因此而進入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審美時代。
電視藝術則更晚一些,應該說是目前所有的門類中的「小字輩」了,在我國大概開始於二十世紀中期(1958年)。
最早的形式類似於短劇,也有電視小說等。
電視與電影的表現上有相近之處,但又各有不同,電視是小屏幕、大范圍普及的傳播,它應該說是更側重於聽覺上的效果,更大眾性、廣泛性。
而觀看電影需要一定的場所與設備,對現場的要求更多些,相比之下,電視則不然,它幾乎是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的。
所以,接下來要討論的影視與文學關系,也有不同的觀點和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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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運用符號學、敘事學、接受美學、闡釋學以及中國古典文論資源,將理論闡釋與個案分析相結合,對小說的電視劇改編從一個新的理論視角展開分析,並提出了一些富有個性的理論見解。
現在,偵探推理小說、驚悚懸念小說、都市財經小說都一一地推出展現給了觀眾,這中間就出現了兩個問題:一是觀眾的審美能力與欣賞水平已經不斷地提高,再沿用以往的敘述方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需求了;二是新型的小說形式其實並非專為拍攝成電視劇而撰寫,它們更適合的是案頭和枕邊閱讀,敘述方式不再按照常理出牌,多有倒敘、插敘、時空轉換,甚至還有意識流、內心獨白、旁白敘述等多種現代描述手法,而這些恰恰是不適合也不容易用電視手法呈現的。
因為當用比較傳統和直觀的攝像手法來展現作品時,在最起初是能夠滿足觀眾的審美需求的,但是人的視覺享受要求是無止境的,並且接觸得越多,審美的能力也就不斷地得到提高,所以很多時候我們不能小看觀眾的欣賞水平和能力。
在這一點上文學就體現了它的優越性,因為文字的想像是無邊的,也許是早就讀過的作品,但是仍然可以再次閱讀,並且同樣也能得到審美享受。
而電視劇的視覺是固定了的,當然故事情節的曲折生動也可以吸引人,但是視覺的限制很快就讓人感覺到不滿足,這一點也是由於人的視野是如此的廣泛而不受限制決定的。
②「電影和電視的表現形式和小說根本不同,很難拿來比較。
電視的篇幅長,較易發揮;電影則受到更大限制。
再者,閱讀小說有一個作者和讀者共同使人物形象化的過程,許多人讀同一部小說,腦中所出現的男女主角卻未必相同,因為在書中的文字之外,又加入了讀者自己的經歷、個性、情感和喜憎。
你會在心中把書中的男女主角和自己的情人融而為一,而別人的情人肯定和你的不同。
電影和電視卻把人物的形象固定了,觀眾沒有自由想像的餘地」。
而我國的電視藝術又正處於一個初始階段,那麼這種相對直接簡單的攝像畫面,久而久之就顯得呆板和無趣了。
當然,製片人也注意到了,選用了新型現代的文學作品來改編,而這種現象就更加明顯了。
舉例來講,最近內地非常熱門的金庸武俠小說的改編,從最初的《笑傲江湖》,幾乎是全民運動,不論報刊雜志還是網路媒體,抑或大街小巷的茶餘飯後,都相當熱切地關注著。
因為金庸小說幾乎已經遍布所有有華人的地方,小說包含的東西相當廣,地域上,東至桃花島,南到嶺南,西至大理雲南,北到 *** ,甚至還有北極風光;文化信息上,更是涉及醫學、飲食、琴棋書畫、岐黃之術、十八般武藝,讀者在閱讀的時候,能得到很大的滿足,可以說人在家中坐,思緒卻在不受限制的時空中遨遊。
這樣的作品,現在終於得到國內正統文化的認同,並將要搬上熒屏,可以想像,觀眾的期待值是非常高的,當時最顯著的體現就是網路上網友們如浪潮般的一波又一波地掀起討論,提議角色的人選。
但是當這部作品千呼萬喚始出來時,大多數人都感到失望和不滿足,小說中細膩的人物內心描寫沒能展現,主角的人物形象氣質嚴重不符,挑剔的網友們甚至細致到對服飾、配音、場景布置都一一點評,提出的問題專業而犀利,讓那些專業的電視工作者都感到很難逃避。
的確,我們已經進入了網路時代,信息的傳達是如此快捷,所有的反饋都可以在第一時間里看到,而就在這時,我們才突然發現,我們的觀眾已經相當成熟了,我們一直反復提倡和要求提高全民素質,已不知不覺中在完成了,而電視工作者們低估了觀眾的欣賞水平。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電視藝術的水平已經不夠先進,我們現在需要擔憂的不是提升全民素養,而是電視工作者的專業水平與文化修養了。
但是目前主要的根源就在於此,盡管一系列的金庸小說改編已成雞肋,觀眾也已對此幾乎完全放棄,但是一部又一部的作品仍在推出,最近重拍的《紅樓夢》又掀起熱潮,人們紛紛質疑,它能超越87版的經典嗎?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單單是因為文學作品改編太多,觀眾欣賞水平提高,眼光也挑剔了?我覺得不盡然,更主要的問題是電視藝術發展到今天,已經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許多弊端,大家忽然都發現,這是一個成名與獲得名譽的好路徑。
當年的六年出一部《西遊記》,三年成就一部《紅樓夢》,如今已不復存在了,更多的是幾個月的速成品,臨時組就的演職員班底,粗製濫造的後期製作。
俗語說得好,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若想把觀眾當傻子,最後倒霉的可是你自己。
其實從改編作品上已經可見文化現狀的一斑了,現在看似繁榮、人才輩出,各種題材不斷涌現,不論是在影視界還是文學界,其實質都是一片浮華與喧囂,炒作,跟風,什麼都有,獨獨缺的就是沉澱與積累,就藝術而言,不論什麼形式,要出好的作品,沒有人生的經驗與積累,沒有反復的推敲與斟酌,怎麼可能鑄就出傳世之作?但是現在,快餐文化、垃圾製作……充斥我們的周圍,使我們不得不對電視劇的前途感到擔憂,而這種現象又是全社會存在的,要改變,談何容易。
但至少,我們已經知道它的根源,各個階層也在不斷地呼籲改善電視藝術團體素質。
其實電視這種新興藝術,從最初的萌芽到蓬勃發展,中間不可能不出現問題和偏差,重要的是,能夠發現、自省,並不斷完善改進。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螺旋型的,所以電視藝術也不例外,重要的是在這個浮華的貌似 *** 的實則低回的階段,能不斷總結,發現問題,並改進,接下來的必將是真正的春天。
要解決根本的問題,就要強化電視工作隊伍,加大力度肅清不良因素,完善各種制度。
對這支隊伍進行高標准要求,提出必要的限制。
文學與影視、戲劇是不同的藝術形式——如何轉換,成為再創作者不得不面對的困難。
「張潔老師的《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去了》,在書店裡被放在『散文』書架上。
我如何不讓這部作品裡的力度與情感散落,又讓它適合電影的表現形式,是比較艱難的創作。」青年導演馬儷文結合自身的創作經歷說,「往往與原作貼得比較近的,創作上會比較成功,因為原作已經在一個水準之上。」「小說有的部分情節弱,而電視劇主要靠情節,這就需要改編時填充情節。」導演田沁鑫說,「小說用描寫來展示人物心理,而電視劇就得改成用對白或情節展示人物內心;小說用10頁來展示環境,電視劇用一個一分鍾的鏡頭就把這些交代清楚了。
處理好兩種形式間的關系,是改編中的主要工作。」
文學藝術本是同根同源,莫道是他的繁榮與普及,奪走了我的讀者;也莫說是我的藝術質地優越於他的大眾性而輕睨他人——不如彼此滋養,成為彼此新的翅膀與能量;不如彼此開掘,滋養同根之樹,結出更多更有營養的果實,這是雙贏或多贏的合作。
「影視或戲劇可以說是小說的廣告,無論是影視的版權,還是小說自身發行量的提高,都提高作者和出版社的經濟效益。
同時,在提倡原創性的今天,跨越不同藝術門類的創作,將有助於新元素的誕生。」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電視畢竟是一種普及的娛樂傳播工具,它的傳播屬性可能更強些,那麼在藝術性上面就難免存在限制,攝影手法處理也好,音效畫質上更是局限,這一點與電影是沒辦法比較的,因為這兩者的屬性不同。
所以,有些文學作品適合改編成電視劇,如《水滸傳》、《三國演義》,有些則非常不容易。
盡管當前電影市場不夠景氣,大眾反映票價過高,也有更多的人選擇在家看電視,但是電影的魅力始終是獨特而又常存的。
有人認為,文學和影視是兩種不同的藝術,千萬不要根據一本書去看一部影片,反之亦然,閱讀是不可替代的,文學有可能憑影視擴大影響,但它要冒被扭曲的風險,想品原汁原味,還要讀原作,影視只是嚴肅文學的通俗讀本。
讓我們來看看作家們對此的看法:「我的原作與劇本改編有很大的分歧,他們改得太匆忙,沒有和我認真磋商。
當然改編可以豐富原有的情節,但要看是否符合原著精神。
我的原著精神是對人間真愛的頌揚,相當於『正劇』,那是作者確立和倡揚的東西,而劇本卻改成了悲劇。
悲劇是揭露和撕碎,是失望和破滅。
劇本與原小說完全不同,造成了與目前大多數影視作品的重復和趨同。」⑤好看好讀好懂的作品,自然會成為影視改編的熱點,但也有許多優秀作品,確實無法改編為影視,即使改了也很難成功。
確實,改編得好不是作家的成績,改編得不好責任也不在作家,影視其實是對作品用一種解讀代替、抹殺千萬種不同的解讀,從這種意義上講,文學是活的,影視卻是死的。
從一部文學作品到一部影視作品,是一個浩大的工程。
其中的方方面面,比如節奏、結構、情調、沖突……也都是改編的重要部分。
每一部具體的作品,可能面臨的問題完全不同,有的小說故事沖突強烈、人物精彩、曲折跌宕,也有的小說充斥著情緒、描寫,和不知所雲的回憶。
其中的訣竅和解決的方法,並非只有所謂單一的解決方法。
文學作品改編為影視,對作家來說應是一件大好事。
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億萬人在看由你的作品演繹成的電影、電視,這與幾千、幾萬讀者讀你的書,那種影響是無法相比的,作家和導演聯姻,小說和影視結緣,會大大促進文學創作。
兩者若是相輔相成,必然能相得益彰,共同成就一番。
⑵ 電視電影是文學作品嗎
電影電視作品不屬於文學作品,就算是改編自文學作品的也不是,電影電視屬於影視傳播類。文學作品的界線也不是你理解的那樣嚴格,比如戲劇也屬於文學研究的一部分,莎士比亞、《牡丹亭》之類:)
⑶ 文學作品與影視作品的區別
1、含義不同
文學作品:從版權的角度,通常指各種書面的原著。不論其價值或目的如何,性質屬純文學的、科學的、技術的或完全是實用性的,均為文學作品。從作品的形式和內容的美與感情效果衡量都具有巨大價值的著作。
影視作品是一種通過攝影機拍攝記錄在膠片上,通過播放器放映出來一種已完成藝術作品的統稱。影視作品也是一種藝術作品,它由攝影藝術以及聲音結合,融合了視覺與聽覺藝術。
2、特點不同
文學作品作家運用各種藝術手段把從生活中得到的大量感性材料熔鑄成活生生的藝術形象;始終離不開想像(幻想、聯想)和虛;始終伴隨著強烈的感情活動。
影視作品是時空融合、視聽融合、逼真與虛擬融合。電影與電視的合流趨勢越來越明顯,人們越來越多的通過電視機、監視器來觀看電影。
(3)電視電影文學擴展閱讀:
文學和歷史是最為鄰近、最為親密的,中國自古以來有「文史一家」之說,表明了原本存在著血緣相通的關系。文學與歷史相互交叉滲透產生了一系列邊緣性文體作品,如歷史小說、歷史劇、史詩、歷史故事、歷史散文(包括回憶錄和傳記)等。
這些邊緣文體作品是歸入歷史還是歸入文學, 其劃分標準是:以是否忠於史實或虛構為界,史實的記載入歷史,藝術的虛構入文學。
文學作品雖然都是客觀事物的反映, 但學科著作採取了「對世界的科學的掌握方式」,材料翔實、准確無誤,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經過、結果必須真實,事物的外形、大小、性質、特徵、用途、必須准確,所舉的數字、圖表、例子必須可靠, 一切都有具有客觀的實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