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紅與黑》的編寫背景是怎樣的
《紅與黑》的創作取材於當時的一則社會新聞。1827年,司湯達讀到《司法公報》上登載的一個家庭教師殺害女主人的刑事案件:鐵匠的兒子安杜揚·貝爾特經神甫推薦,去米蘇家擔任家庭教師。不久他和孩子的母親發生了曖昧關系,真相暴露後,出於怨恨和絕望,貝爾特在教堂槍殺了米蘇夫人,因此被判死刑。司湯達根據這條社會新聞,構思一部題名為《於連》的小說,但兩年後還沒有寫成,因為這樁普通的刑事案件無法體現他痛恨封建復辟的政治見解。於是他重新構思並著手改造情節,把保皇黨的陰謀活動作為中心事件寫進了小說。1830年5月,他在校印期間又把書名改為富有象徵意義的《紅與黑》,再加上副標題「1830年紀事」。
內容概述
於連·索黑爾是法國外省小鎮維利葉爾一個木材商人的兒子,雖然他是拿破崙的崇拜者,但是,他以為在王政復辟的社會中,神職是平民惟一可行之路,於是下定決心謀此一職。不久他又憑著他的聰明過人被聘為市長德·瑞那先生孩子們的家庭教師。在此期間,他與德·瑞那夫人產生熾烈的愛情,並希望借控制她而進入上流社會,但風聲很快便傳遍了整座城市。一個靠受賄發財的地方官哇列諾對於連當上市長家的家庭教師十分嫉妒,他也曾追求過德·瑞那夫人,但遭到了拒絕,正巧發現了他們的姦情,便向德·瑞那先生寫了一封信告發。於是於連只能離開德·瑞那夫人家而進入貝桑松的神學院,德·瑞那夫人則受到良心的折磨,轉而篤信宗教。
於連在神學院生活得很不愉快,沒人喜歡他,但卻受到院長彼拉先生的賞識。彼拉院長因支持德拉木爾侯爵的一件訴訟案件而失去了院長的職位,於是侯爵把院長弄到巴黎為他謀了個職業,於連也因受到院長的推薦而得以出任侯爵的私人秘書。於連離開神學院,興奮異常,隨即回到了維利葉爾,半夜裡他翻越層層圍牆,在離別14個月後重見德·瑞那夫人。於連在她的卧室中度過了整整一天,後被人發現才倉皇逃走。
前往巴黎的於連巧妙地掩飾了自己對於共和主義的嚮往,而在社交界廣結人緣,其交友的手腕也日趨純熟與超然。於連在公務上很能幹,最終成為侯爵的心腹,與侯爵家裡的人混得也很熟。他對侯爵的女兒瑪特兒很有好感,希望能夠通過控制她而達到控制侯爵全家的目的。盡管他們等級差得很多,自尊心極強的瑪特兒還是深受這位身份雖低卻傲骨凜然、精力旺盛的於連所吸引並委身於他。事後瑪特兒發現懷有身孕,便強迫父親應允她與於連的婚事。侯爵知道此事後先是惱怒,但由於侯爵過度溺愛公主,在無計可施之餘,他只好給了於連一筆財產、一個貴族頭銜和一個軍官職位。沒想到於連得到這些後得意忘形,對瑪特兒更是不屑一顧了。
正當於連與瑪特兒公主的婚期將屆之際,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德·瑞那夫人給侯爵來了一封信,揭露了於連道德敗壞的事,侯爵大怒,拒絕了女兒同於連的婚事。這將意味著於連再也不能進入上層社會。於連氣急敗壞,忿恨之餘,騎馬回到維利葉爾,以手槍射擊正在教堂禱告的德·瑞那夫人,事後當場被捕。傷愈後的德·瑞那夫人去獄中看望於連,而獄中的於連這時也從一切庸俗的野心中獲得解放,他覺得只有自己對德·瑞那夫人的愛是真摯的,二人因此又相愛如初。另一方面,瑪特兒依然愛著於連,她趕到維利葉爾,企圖賄賂檢察官,他的朋友福格也勸於連從獄中逃跑,但於連對這些都無動於衷。不久,當於連來到法庭接受審判時,他坦然地說:「死刑是我應得之罪。」最終被法庭處以死刑。
行刑的那一天終於到了,於連鎮定地走向了刑場,他的窮朋友福格收殮了他的屍身,把他葬於山間的一個墓穴中。痴情的瑪特兒決心效仿她的一位先人,她抱著於連的頭顱,舉行了盛大的葬禮。德·瑞那夫人沒去參加葬禮,在於連死後第三天,她因悲痛欲絕,也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