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弗雷迪·莫庫里的人物生平
1946年9月5號,非洲坦尚尼亞旁一個叫桑給巴雅爾(Zanzibar)的小島上,居住在Stone Town的 Bomi Bulsara和他的妻子Jer Bulsara迎來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他是一個男孩,襁褓中彷彿就有一種銳氣潛伏著,他們給他起名Farrokh Bulsara ,Farrokh也就是後來的Freddie Mercury。Farrokh的父母之前一直定居在印度,由於工作調動的關系來到這里,這個信仰索羅亞斯德教(Zoroastrian)家庭的生活還不錯,男主人是一個最高法院的出納員,屬於公務員級別的。
到了Farrokh一歲,他搬去印度投奔他的姑姑和奶奶,5年後他的妹妹Kashmira出生 。Farrokh進入盤尼加尼(位於孟買附近)的聖彼德中學(St Peter's English boarding school )就讀,由於是男子寄宿中學,Farrokh有了充分的自由與空間做他想做的事情,除了對藝術獨特的天分日漸展現,Farrokh還很喜歡體育,曲棍球、拳擊、短跑樣樣精通,他是個左撇子(聽說左撇子的創造力強),拳擊很棒,大家都叫他「左勾拳」。但他最擅長的是乒乓球,10歲的時候他獲得了全校的乒乓球冠軍 。也就是在這里,Farrokh得到了綽號「Freddie」,在此以後,Freddie乾脆變成了他的名慶兄字。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這個男孩的音樂之路以Freddie這個名字啟程了。
他的藝術天分越發出類拔萃,12歲他為學校贏得了「全能少年」獎杯,並且參與了校園唱片的錄制,他對音樂的瘋狂痴迷以及才華使校長開始關注他,並且勸他的家長讓他學習鋼琴。事實證明校長的勸說有多麼重要,否則我們今天知道的Freddie很可能是個乒乓球名將,而不是搖滾巨星了。Freddie開始學習鋼琴,並且加入了學校的唱詩班(這意味著定期理發,而他非常討厭理發)。這個時期他接觸到的音樂以印度音樂為主,團差塌但由於聖彼得是英語學校,西方音樂開始對他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當然了,他對古典的熱愛毋庸質疑,古典,印度樂,波斯樂,西方音樂……多元的音樂元素給予Freddie充裕的音樂養料,也為他後期的輝煌打下堅實的基礎。所以說,童年飄來盪去,顛沛的生活從某種意義上造就了Freddie。1958年,也就是在Freddie12歲時,他與學校的其他四個好友Derrick Branche, Bruce Murray, Farang Irani, Victory Rana 組建了他人生第一支搖滾樂隊the Hectics,不過此時Freddie並沒有發覺他的歌唱天賦,是作為鋼琴手在樂隊演奏的,而非主唱。即便如此,樂隊其他成員還是覺察出了他的與眾不同,「他暗含一種神秘的力量,收音機里的音樂,他只消聽上一遍,就可以完整的把它彈出來。」他們的樂隊得以在學校節慶,盛典,舞會時表演,但除此之外默默無聞,Freddie畢業後也就不了了之了。
高中畢業後,17歲的Freddie回到了桑給巴雅爾島,但平靜的生活很快被打破,1964年爆發的桑給巴雅爾革命(1964 Zanzibar Revolution)使Freddie全家被迫離開那個是非之地,這一年他們搬去了英國。動亂使本來還算寬裕的家境變的窘迫起來,他們住進了倫敦Feltham區的一個小塌圓房子里。Freddie則進入西倫敦的艾爾沃思工藝學院(Isleworth Polytechnic,後更名為West Thames College)藝術系開始學習。在英國的第一個暑假,Freddie打了很多份工,為的就是存夠錢好上他心儀的藝術大學。他在養老院,希思羅機場(Heathrow Airport)都找了工作,另外在Feltham房產交易所,他打了份扛箱子的工,不折不扣的體力活與他纖細的四肢顯然不太配(他的腿那叫一個出奇的細啊~),他的工友更是為此感到奇怪。Freddie告訴他們他是學藝術的,為了學費才打這份工,結果工友們為之震撼了,紛紛主動幫他分擔工作(Freddie這么大的時候,人格魅力已經開始顯現……)……Freddie學習非常刻苦,當然了,他對美學的興趣比理論學大的多,最終他以藝術「A」的成績從艾爾沃思工藝學院畢業,1966年9月,他如願以償的進入伊令藝術大學(Ealing College of Art)學習平面設計(graphic illustrating),那一年,他20歲。
這個時候Freddie有了自己的搖滾偶像Jimi Hendrix(超超超級吉他大師,據說能用N個身體部位演奏吉他,同時也是個酒鬼,感興趣的朋友可以BAIDU一下),他對這位在當時紅的發紫的吉他手痴迷不已,經常在任何他能找到的地方畫Jimi Hendrix的素描,而在他的卧室牆壁上也…… 當時他住在他的朋友Chris Smith租給他的公寓里,該公寓位於肯辛頓(Kensington)。順便說一下這個Chris Smith,他和Freddie交情非常深,自己也是搞音樂的,還差一點點取代John Deacon加入QUEEN,這段具體情況可以參考下面John的介紹。
說到肯辛頓,這是個藝術愛好者的集中地(MS是因為BIMA商店和肯辛頓百貨)。或許這個時期的生活對Freddie日後的音樂道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礎吧。前面說到Freddie的人格魅力,盡管所有認識他的人都說他是一個害羞的,內斂的人(不要被他的台風唬到了,紙老虎一個),與此同時又有著瘋狂的幽默感(矛盾~),他的人緣還是很好。他很快和大學里一個叫Tim Staffell的貝司手成為了朋友,隨著友誼的逐漸深化,Tim開始帶著他去看他的樂隊的排練,這個樂隊就是Smile,日後Queen的前身。那時,Freddie第一次認識Brian May(吉他手)和Roger Taylor(鼓手),後來兩人成為Queen的成員,是Freddie一生的朋友和最佳拍擋。並且由於被他們的才華折服,Freddie成為Smile的忠實歌迷,他尤其贊賞Brian出神入化的吉他SOLO。Smile給了他繼續嘗試做樂隊的動力,他開始有意識的進行音樂訓練,陪他一起訓練的還有Tim,Nigel Foster,以及Chris Smith,他們3人,是Freddie驚人的絕美嗓音的第一批見證人和發掘者。「他的鋼琴彈奏非常出色,很莫扎特,但更令我們驚奇的是他的聲音,他有一種神秘的力量,非常獨特。他的創作大多都是即興的,事先沒有任何計劃,只是坐在鋼琴前,隨著思緒彈,但效果迷人極了。」Chris說。
1969年六月,Freddie從伊令藝術大學畢業,帶著平面藝術與設計的文憑以及報紙發表作品的稿費,他搬進了Roger Taylor的公寓,未來偉大的樂隊的主唱和鼓手在這時建立了牢固的友誼,他們一起在肯辛頓商場開了家店,賣一些藝術品和維多利亞風格的衣服,以賺點小錢。
同年8月13日,他經人介紹去了利物浦,與一支叫Ibex的3人樂隊(吉他手 Mike Bersin, 貝司手John 'Tupp' Taylor,鼓手 Mick 'Miffer' Smith)見了面,他們很快被Freddie的驚艷嗓音折服,僅僅10天後,Freddie就加入他們,並和他們一起去博爾頓參加一個叫「Bluesology pop-in」的音樂節,在博爾頓皇後公園(Bolton's Queen Park),Freddie開始了他第一次在公眾面前的正式亮相,表演非常成功,樂隊上了報紙,拍了新聞照,而且表演還被Geoff Higgins錄了下來。據Geoff Higgins所說,他們的那次表演有濃厚Jimi Hendrix和Led Zeppelin的味道,而二者都是Freddie的偶像。
1969年九月到十月份左右,在Freddie的堅持下,Ibex更名為Wreckage。緊接著又發生了成員的變動,樂隊原先的鼓手由Mike 'Miffer' Smith換成了Richard Thompson,這似乎預示著樂隊根基的動搖,很快,演出越來越少,最後,當John Taylor, Richard Thompson 和Freddie選擇留在倫敦,而Mike Bersin因父母之命必須回利物浦讀大學時,Wreckage宣告解散。
此時的他繼續搜尋新的樂隊,很快,在一個叫Melody Maker的音樂交流會上,他看到了Sour Milk Sea樂隊的主唱招聘啟事,他覺得這是個不錯的選擇,而這支樂隊的其他成員也很欣賞他聲音的穿透力和音域的廣闊。不僅如此,同樣使他們無比驚奇的是Freddie的舞台表現力。「他的台風充分展示了他人格中最為華麗張揚的一面,日後每次看到Queen的LIVE,我都會想起他在Ibex的第一次演出,那種超凡的表現力從那時器就展露無余。」Ken Testi回憶道。這話不假。台風不是什麼可以培養的技能,那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魅力與靈性,Freddie懂得如何將他這種天分與他的聲音,造型,音樂技巧,審美融合得渾然天成,水乳交融。而這一點,也是讓後來Queen的現場成為LIVE典範的重要原因。
1969年底,Freddie正式加入Sour Milk Sea。其他成員包括 主唱兼吉他手Chris Chesney on vocals 貝司手Paul Milan,主音吉他手Jeremy 'Rubber' Gallop,以及鼓手Rob Tyrell。他們在一起排練了一段時間,緊接著又去牛津作了幾場演出。
那時Freddie和Chris都是17歲,他們變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沒過多久Chirs就搬進了Freddie與Smile成員合住的公寓(位於Ferry Road, Barnes)。這引起了Sour Milk Sea其他成員的嫉妒和不滿,樂隊的未來也越發模糊。僅僅過了3個月,Jeremy帶走了他所有的樂器,Sour Milk Sea正式解散。
輾轉數支樂隊,結果都是解散,Freddie開始懷疑自己是否能實現他的夢想了。但隨著Tim Staffell(也就是那個讓Freddie認識了Brian May和Roger Taylor的朋友)離開Smile,轉機,或者說一個劃時代意義的開始來了。1970年,Freddie正式加入Smile,與Brian May和Roger Taylor共同構成了Queen的基本雛形。Freddie將Smile改名為Queen,並與Brian May,Roger Taylor創作了Queen最早的作品,在寫完《Fariy Queen》之後,Freddie決定將自己的姓由Bulsara改成Mercury,個中原因Brian May在接受采訪時是這樣說的:「《My Fariy King》由Freddie譜寫詞曲,其中歌詞中有一句「Mercury媽媽,你對我做了些什麼?」(「OH MOTHER MERCURY,WHAT HAVE YOU DONE TO ME 」),他對我說這歌是寫給他媽媽的,『我是Mercury媽媽的兒子,乾脆我改姓Mercury吧』。於是Freddie Mercury誕生了。我認為是從這時開始,他脫胎換骨,變成了那個偉大的傳奇的Freddie Mercury。這沒有改一個名字那麼簡單,我覺得冥冥中似乎有一種力量,指引這一切的發展。」在這一年,Freddie也遇見了他的生命的摯愛Mary Austin。(他與Mary Austin的故事,下一篇會具體介紹,故略過)1971年2月,隨著貝司手John Deacon的加入(這段故事參考吧內John的資料),我們所熟知的Queen正式形成。隨著《Queen I》《Queen II》的發行,Queen橫空出世,而他們發行的第三張專編輯《Sheer Heart Attack》正式奠定了他們的樂壇地位。在樂隊專輯中,Freddie負責了大量詞曲的編寫,《Queen II》中Freddie創作的《Seven Seas Of Raye》成為 Queen的第一張熱門單曲,《Sheer Heart Attack》中的熱門單曲《Some Body To Love》也是由Freddie創作的。與此同時,Freddie與其他三人的合作也越來越爐火純青,從這三張專輯中我們不難聽出Freddie這個時期的嗓音特點,光潤,清透,爆發力強,但略顯單薄。不過第四張專輯《A Night Of The Opera》的發行,宣告了Freddie嗓音完美時期的到來,也宣告了Queen時代的來臨。
《A Night At The Opera》(1973),任何一個了解Queen的人都奉之為傳世經典的一張專輯。它的封面由Freddie親自設計,白色背景下,是獅子,室女,鳳凰,火焰,巨蟹圍繞一個花體「Q」組成的精緻Logo(這些東西分別代表4個人的星座。兩個室女代表他自己, 兩頭獅子代表Roger和John,一隻巨蟹代表Brian),而這個logo被Queen後來一系列專輯封面沿用(《A DAY AT THE RACE》《GREATEST II》等)。
在這張專輯中最為歌迷和評論界津津樂道的就是那首《Bohemian Rhapsody》了,這首歌是Queen詭異絢爛風格的完美典範,有一點歌劇,一點古典,一點金屬,一點瘋狂,甚至教堂唱詩班的味道。它光潔華麗的曲調,繁復磅礴的吉他solo,令人猝不及防的變奏與跌宕起伏的走向……當然了,這其中最為耀眼的依舊是Freddie裂帛般的嗓音帶來的震撼,作為這首歌曲的創作者,Freddie所投入的情感帶有一種神經質而沉溺的迷醉感 ,這首歌的歌詞所講述的內容也被爭論了好幾十年,它的主旨是是什麼??這一切是否就是講述Freddie自己的痛苦與糾葛,或者僅僅是一次建立在虛構基礎上的創作??沒有人知道,Freddie把這個秘密永遠帶進了天堂。值得一提的是,這首傳世經典,居然是Freddie用鋼琴花了僅僅十幾分鍾時間即興創作而成的。《Bohemian Rhapsody》取得的商業成績絲毫不遜色於它的藝術價值,這首單曲在英國排行榜冠軍位置上逗留了九個星期!
關於《Bohemian Rhapsody》還有一段趣事,這首歌錄好後,Freddie將拷貝帶作為禮物送給了他的DJ朋友Kenny Everett(那時這首歌還沒有公開發行),並且Freddie一再叮囑Kenny,這是私人禮物,不可以在電台節目上播放。而事實上,Kenny聽完它並被震撼後,兩天內完整的把它在自己的電台節目上播放了14遍……當然了,除了《Bohemian Rhapsody》,Freddie還包攬了專輯中其他4首歌的創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Love Of My Life》,它的柔情與動聽是很多Queen新FAN的最愛.而實際上,這首歌如同標題,正是寫給他當時的女友Mary Austin的。盡管之後二人便分手了,Mary早早嫁人生子,Freddie也在十幾年後離開人世,但物是人非磨滅不了這首歌的情感與動人,那像一個印記,代表他曾經不顧一切的愛過,而且那段愛也是他一生最美的回憶。
這張顛峰之作發行後,Queen緊接著發行了《A Day At The Race》這張專輯從封面到曲風都像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姐妹篇,但這不代表它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復製品,換句話說,它是一次經典的延續。隨後發行的《Jazz》《News Of The World》同樣秉承了《A Day At The Race》的優良傳統,可以說整個70年代,是Queen的「狂想曲時代」。1975年Queen空降日本開始了他們在亞洲的第一次表演,一下飛機他們便被歌迷的尖叫和鮮花包圍了,他們沒有想到Queen在日本可以受到與Beatles同等的待遇。演唱會反響空場熱烈,在演唱會上的兩套服飾也是我個人認為Queen的LIVE中最精緻的兩套。
搖滾上的輝煌燃燒的同時,Freddie也終於有機會完成自己的夙願——進行一次芭蕾表演。作為一個芭蕾狂熱粉絲的他,一直希望能夠有一次自己的芭蕾演出(這從他前期演唱會的緊身服飾可以看出來,非常具有芭蕾舞富風格)。1979年10月7日,隨著《Bohemian Rhapsody》的背景音樂,Freddie與英國皇家芭蕾舞團一起,在他的一位FAN家門前進行了一場芭蕾表演,表演受到了熱烈的歡呼與喝彩。1980年Freddie改變了自己的造型,他剪掉起先的長發(包括後期好看的短卷發),並且留了鬍子,這個造型也是後來被Queen迷最為熟悉的造型。與造型一起改變的還有Queen的音
樂風格,他們在不斷的嘗試中給音樂加入了更多的流行舞曲元素,這一次的改變是褒貶不一的,更多的評論界給與了消極的評論,認為Queen喪失了搖滾的風格與力量,很多歌迷也這么想,專輯的銷量開始下滑,Queen也第一次進入了低潮期。其實平心而論,這一時期的專輯中也不乏好歌,我們在聽的時候應該相信自己的口味與判斷,不必被評論界的聲音所左右。我們不能說風格的改變對Queen來說是一種失敗,我們只能說這一次改變不對大多數人的胃口而已。當然了,由這一時期風格的熱門單曲也不少,《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就是一個典型。
那麼Freddie對於風格的轉變起到了主導作用么?首先,Queen內的吉他手Brian May和鼓手Roger Taylor是堅持硬朗風格的,而貝司手John Deacon則更傾向於流行風格。Freddie呢?他是個多面體,他喜歡Led Zepplin和Jimi Hendrix,也喜歡Beatles和Aretha Franklin,對於Michael Jackson也很欣賞,甚至與他合作過歌曲。我們不知道風格改變是不是他決定的,只能說這次的對峙中,他傾向於改變。1982年,受到Queen低潮影響,四個人達成共識,暫時分開一段時間發展各自的事業。在這個時期Freddie萌生了發行個人專輯的想法,他在慕尼黑的Musicland租了一個工作室,並且開始在裡面為自己的個人專輯進行籌備。在這個時期他認識了為科幻電影Metropolis劇組工作的Georgio Moroder,並
且接受邀請創作並演唱了電影主題曲《Love Kills》,這也是他唯一一次以個人身份為電影演唱主題曲。1983年,Freddie出席了一個名為Verdi's Un Ballo In Maschera的演出,在那裡他第一次認識了西班牙著名女高音歌唱家Montserrat Caballé,並且被她的演唱所折服,這為後來二人合作演唱巴塞羅那奧運會主題曲《Barcelona》埋下了伏筆。
1984年9月10日,Freddie的第一首個人單曲《Love Kills》發行。第二年4月9日,Freddie的第一張個人專輯《Mr. Bad Guy 》發行,這張專輯的封面上Freddie留著他80年代經典唇須,戴著一個超大墨鏡。看看這張封面上的他,再想想70年代時他清秀妖艷的裝扮,不僅感到時光之流逝,而Freddie在這流逝中,也漸漸與過去的自己告別。他的聲音不再單薄,也不再清亮;他的裝束向陽剛簡潔趨近;他的心……恐怕額沒有人能知道。值得一提的是,這張專輯中也誕生了《I was born to love you》這支熱門單曲,日後,它被收錄在Queen最後一張專輯《Made In Heaven》中。
第一張專輯的發行並未使Freddie從此走上單飛的道路,或許他感到,在Queen中他的光芒才能釋放到最大化,其他三名成員顯然也這么想。1985年,他們重聚了,並且參加了對於他們意義重大的一場演唱會,Live Aid。那是一場成功的演出,註定被永載史冊,在溫布利體育場(Wembley Stadium),面對著72000名觀眾,Queen的光芒蓋過了所有參與的搖滾明星,四位成員在這場演出中似乎也重新找回了一些東西。1987年初,Freddie發行個人單曲《The Great Pretender》。
1987年3月,Freddie在巴塞羅那與西班牙著名女高音Montserrat Caballé會見,他送給她一盒錄有他幾首歌的帶子,這位西班牙女高音被Freddie的音樂深深陶醉,甚至在倫敦科芬園(London's Covent Garden)演唱了其中的一首,Freddie非常高興,答應他會與她一同演繹一首歌曲。在歷屆最佳奧運歌曲榜單中,有一首歌一直榜上有名,那就是《Barcelona》。這首歌不僅氣勢恢宏曲調瑰麗,美聲與搖滾的完美結合也給所有聽過的人也難以磨滅的印象,這正是Freddie與Caballé的傑作。1988年10月8日,在巴塞羅那拉尼特音樂節(La Nit festival)上,他們共同演繹了即將發行的專輯中的三首歌,其中就包括這首 《Barcelona》(其餘兩首分別是《How Can I Go On》和 《 The Golden Boy》)表演由Mike Moran鋼琴伴奏,順理成章地獲得巨大成功。同年10月10日,這張萬眾期待的專輯終於發行 。
《Barcelona》倘若Freddie舞台上最後的光芒,10月8日,沒有人會想到這是他最後一次舞台上的表演,罹患艾滋病的Freddie此刻早已知自己命數將盡,卻並未對外宣稱這個不幸的消息。他甚至繼續著工作,作曲,演唱,拍攝MV…… 很多跡象顯示,《I'm Going Slightly Mad》的MV是他最後的傑作 。MV中他頂著蓬鬆的頭發,化著中性濃妝,瘋癲與自嘲的姿態中含著一絲悲涼 ,這首歌無論是歌詞,曲調,配樂都顯出一種遼遠與詭異,其中穿插著Freddie放肆而不羈的笑聲。1991年,專輯《Innuendo》發行,這張專輯是Queen一次奇跡般的回歸,他們80年代在電音與舞曲中的迷失不再,而是重拾了70年代恢弘華麗的重金屬風格,專輯銷量節節攀升,人們似乎又看到了那個屬於皇後們的時代重現…… 然而,這卻是一次不折不扣的迴光返照,是花朵灰飛煙滅前的最後一場綺麗綻放,因為,死神已向Freddie的身體逼近。
Freddie絕代的嗓音與靈感最終屬於上帝。1991年11月24日,Freddie在倫敦自己的別墅中因艾滋病與世長辭。死前有包括男友Jim Hutton在內的幾位密友在其旁側(無其餘皇後成員),根據遺囑,死後他的大部分遺產留給前女友Mary Austin,其中包括倫敦的那套別墅。骨灰去向至今是一個謎,有一說是留給Mary Austin保存,也有一說是灑在瑞士日內瓦湖中(就是那個著名銅像所在地),還有一說,是骨灰被其父母帶回了桑給巴亞爾島,那是Freddie出生的地方。
1992年,由Queen其餘三位成員發起的「紀念Freddie Mercury演唱會」在倫敦溫布利體育場舉行,重回溫布利,那個1986年Freddie穿著經典黃色外套引吭高歌的地方。一切物是人非,斯人已逝,取而代之的是眾多圈中好友的鼎力演繹,其中不乏搖滾樂壇舉足輕重的地方。那種氣氛,悲鳴與激情交織的人群的歡呼,是無法用任何文字描述的,歌迷們依舊高舉著寫有Freddie名字的旗幟大聲喊著他的名字,Brian哽咽地唱著《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Robert Plant,這位led zeppelin樂隊主唱也到場了,led zeppelin是Freddie生前的偶像,而Robert Plant此時卻唱著Freddie的歌,以緬懷逝去的他……1995年《Made In Heaven》發行,這是擁有靈魂Freddie Mercury的Queen真正意義上的最後一張專輯,大部分曲目是Freddie臨終前在病房裡錄制的,專輯一經上市被歌迷搶購一空。一切或許都沒有意義了,Freddie Mercury已經看到了生命盡頭的光。他在彌留之際,錄制了最後一張專輯。
一場真正的謝幕演出,主角只有Freddie一個人。他的激情、遺憾、淚水、驕傲、不屈,他靈魂的所有都傾注在《Made In Heaven》中。《Heaven For Everyone》《Made In Heaven》《Let Me Live》《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那是一種呼喊,一種掙扎。那種光輝,那種最後的光輝頃刻間照進所有聽眾的靈魂。我不敢用言語闡述《Made In Heaven》的內容,除了Freddie自己,任何人的任何闡述對於這張專輯都是一種褻瀆。曾在電視上看到一條新聞,有一種技術,可以將去世之人的骨灰製成鑽石。那麼《Made In Heaven》便是這顆鑽石。將詭郁鋒利的光,刺進每個人的心扉。
我不知道用何話語去結束這篇生平簡介。文字是蒼白的,甚至音樂也會變得蒼白——在生命面前。我不敢說Freddie的死是一種永生,他生前曾那麼的眷戀甚至沉溺於這個世界的種種。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這個世界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不——搖滾的一整個時代。Miss you,Freddie。
㈡ 大英公務員女主是誰
大英公務員女主是艾倫威爾遜。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大英公務員》,作者:青山鐵杉,簡介:主角艾倫威爾遜重生到二戰尾聲的英國。開局1945年初,主角的身份是英國李坦的一個公務員,駐印度地區的專員。主角利用未來的記消擾憶,讓他老爹掘了印度聖廟拿擾旦的黃金,之後主角立志讓大英重新偉大,參與各個歷史事件,積累經驗。
㈢ 印度廁所都是露天,女性怎麼上廁所
身為世界第二人口大國,一提到印度,大家可能會想到美食,或者是貧富差距很大的國家,宗教信仰,但是印度被稱為世界上最大的露天廁所,相信大家都不怎麼了解,由於一些宗教信仰的原因,女性的地位在印度很低,就連上廁所都會受到影響。
因為在印度女性的地位很低,所以她們沒有太多選擇的權利,或者是有足夠大的能力來改變這些,所所以經常會有印度女性成群結伴去上廁所,隨波逐流,成為印度女性的唯一做法,因為深受文化地域的影響,這些長期根深蒂固的東西是沒有辦法輕易改變的。
㈣ 在印度,低種姓人為什麼要冒充高種姓,有多難
這並不僅僅是假設,印度影星阿米爾汗有一個叫《真相調查》的訪談節目,有一期就談過這個問題。其女嘉賓是個首陀羅,雖然是賤民,但他通過努力已經讀完博士,並且在德里的大學里成為了教授。
但回歸到普通社會里,仍然逃不過等級的束縛。同事們看不起她,連吃飯都不會和他坐一張桌子。她和她的媽媽在德里租房子,房東在她不在的時候使喚她媽媽打掃院子,這不並不是她媽媽的工作,但是因為房東是高種姓,她的媽媽是賤民,她媽媽不得不照做。
這就是現實。
而且像這種逆襲成為教授的低種姓人,太少太少,印度是精英教育,基礎教育很落後,他們一開始便輸在了起跑線上。
總之,在印度,即使是現代社會,等級差距依然存在。
㈤ 推薦幾部好看的電影,最好是喜劇片
1.《陽光姐妹淘》
一部關於友情的喜劇電影
豆瓣評分:8.8分
由姜炯哲導演執導,沈恩敬、姜素拉、閔孝琳等主演的劇情片,於2011年在韓國上映。影片講述了曾經自稱為「七公主」的中學姐妹淘小團體「Sunny」中的中年婦女們在25年後重逢,尋找青春回憶的幽默故事。並且影片憑借上映後達到了777萬的觀影人次使得該片成為韓國2011上半年最賣座的電影。
2.《菊次郎的夏天》
一部關於一個小孩和一個像小孩的大人的爆笑旅途,豆瓣評分:8.8
由北野武導演,北野武、關口雄介等主演,於1999年6月5日在日本上映。
北野武在這部影片中,一反往日的硬漢形象,反而演起了一個感覺沒什麼作為的中年男子,但是卻用這種形象,和一個笑點不斷的旅途記錄,反映了一個深刻的道理,值得一看。
而且,片中的開頭曲相信大家一定都聽過(好像暴露年齡了),再次聽到,好像隨著音樂回到了那個年代。
3.《王牌賤諜:格林斯比》
一個特工和他蠢賤無雙的哥哥絕地逃命的故事
豆瓣評分:7.3
這部影片是由《驚天魔盜團》、《無敵浩克》導演路易斯·萊特里爾執導,薩莎·拜隆·科恩、馬克·斯特朗聯袂主演的動作喜劇電影。
雖然評分沒有前兩部推薦的影片評分高,但是作為一部純喜劇來說,還是比較值得用它來打發無聊的周末的。
4.《開心家族》
講述一個一心尋死的男人和前來阻止他自殺的鬼魂之間發生的溫馨而又幽默的故事
豆瓣評分:8.5
電影由金永卓執導,車太賢、 姜藝媛、高昌錫、張英南、千寶根等主演的喜劇片,於2011年11月29日中國上映。
這個劇的男主我們應該都很熟悉,他和韓國的國民女神(也是我女神)全智賢曾共同出演了《我的野蠻女友》,在劇中的表現也是令人捧腹不已。而他在《開心家族》中的表演,也是讓人笑中帶淚,是部很值得反復看的電影。
5.《我的個神啊》
一部關於一個外星人和印度當地宗教沖突的故事
豆瓣評分:8.4
這部劇是由印度電影的票房保障--阿·米爾汗出演的,這次他飾演的是一個因為飛船故障而被滯留在了印度,從而跟隨女主在印度一路「橫沖直撞」,順帶揭發了偽善和欺騙性宗教的真面目,這部劇也有另外一個名字--印度版的《來自星星的你》,男主長了一對招風耳,搭配他呆萌的形象,真的是笑料不斷。
6.《三傻大鬧寶萊塢》
三個大學同窗之間發生的爆笑故事
豆瓣評分:9.2
我不允許還有人沒有看過這部電影,超高評分,從上映至今,熱度不斷,而且,最重要的是
男主還是寶萊塢的票房擔當--阿·米爾汗,一整部劇下來,你只會記得自己「哈哈哈哈哈哈」最後,這是一部爆笑而且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影片,都快去看!!!
7.《熱血警探》
一部關於一位優秀警探被調職鄉下隨後破獲重大案件的故事
豆瓣評分:8.3
影片是由埃德加·賴特執導,西蒙·佩吉、尼克·弗羅斯特、吉姆·布勞德本特等主演的動作、喜劇、懸疑類型的電影,於2007年上映,並被評為07年最有趣的電影。
8.《女間諜》
一部關於一個辦公室文員變成卧底執行任務的故事
豆瓣評分:8.1
影片講述了蘇珊·庫珀原本只是一名CIA辦公室文員。但因組織內部所有間諜身份都已暴露,蘇珊終於獲得機會,充當卧底,混進史上最危險的軍火商集團,試圖查出事情的真相的故事。
故事主角讓人覺得既好笑又可愛,而且影片結構很好,笑點不斷,能很快抓住觀眾的心,值得一看。
㈥ 《流浪者》現實意義是什麼
時代的產物,反映的是當時印度社會盛行「血統論」!
鄰國印度,位於南亞次大陸,與我國同是世界上五大文明發源地之一,人口達到了13.4億,按照這個趨勢很快就將超過中國。近年來,印度經濟發展迅速,增速在去年達到了8%以上,列各國第一;在IT和制葯方面科技水平和人才規模僅次於美國 。印度不僅有著輝煌燦爛的古文化,現代電影業也相當發達。在亞洲電影百花爭艷,此起彼伏競爭中,印度電影始終佔有一席之地。
青山常綠水長流,時光荏苒人易老;站在夕陽余輝下,審視人間百態。倘若有時間和機會的話,為懷念那一去不復返的淡淡時光,老去的我可能會重回影院,去重溫這部家庭愛情劇的今世經典。
㈦ 印度電影新同學結局
錢達苦余帶盡甘來,阿普則考上了公務員檔毀悄
印度電影《新同學》講了這么一個咸魚翻身的故事。
錢達的丈夫早逝,她獨自一個人打好幾份工撫養上中學的女兒阿普。錢達的工作類似保姆或鍾點工,同時做些縫縫補補之類的兼職,雖然工作辛苦,但她一心把女兒培養成才。
這天,母女倆躺在床上,錢達突發奇想,問女兒:寶貝兒啊,你長大了想做什麼?
阿普睡眼惺忪,回答道:人家以後要當保姆。
錢達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揚起巴掌:我再給你一個機會,好好“組織”一下你的語言。
正值青春期的女兒一臉無所謂:你就是保姆,保姆的女兒當保姆,豈不是天經地義?
沒錯,阿普就是咸魚本魚。她認為自己家窮成那個樣子,自己再怎麼努行渣力學習也沒用。
阿普對學習極不上心,去讀書也不過裝裝樣子,不認真上課,也不努力學習,幹啥啥不行,搗蛋第一名。
錢達很犯愁,畢竟是親生的,哪怕確定是條咸魚,她還是希望女兒有一天能翻身變成鯨魚。錢達幫佣的家庭,有一位睿智又有地位的老太太。可能是人老了沒人聊天,老太太經常閑著沒事跟錢達話家常。
錢達就把女兒的事告訴了老太太。老太太說:要不我給你推薦個補習班?